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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元钱换来4年“牢饭”!只因她的这个动作……

佛山日报 2020-09-21

还记得

“海口乘车女子掌掴公交司机”事件吗?

当时,该乘客陈某荣

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逮捕



5月9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 

 判处被告人陈某荣有期徒刑4年 



而女子掌掴司机的原因

竟是质疑自己被多收了1元钱!



 事件回顾 


2018年12月27日,海口公交集团30路公交车上,陈某荣突然走到驾驶座旁,责备司机符传明耽误了自己的时间,同时质疑司机多收了自己一元钱。司机符传明对此表示,有事可以投诉。


在二人争执中,陈某荣将公交车上一面小国旗扯下扔在地上。见状,符传明便让她把国旗捡起,但话还没说完,就被她猛抽了一巴掌。


▲女子掌掴公交司机(海口公交集团监控视频截图)


符传明回忆,当天他驾驶公交车抵达永桂开发区站时,陈某荣询问到西站的票价。“两元。”符传明回答后遭到质疑。“她说我多收了她一元钱,但当时我正在开车,没有做过多解释,然后她说要投诉我。”


符传明说,公交车驶出站大约1分钟,陈某荣开始用手机拍摄他,并索要他的工作号。当车行驶到西站后,见其仍不下车,符传明对其进行提醒,不料却遭到拒绝。


车辆行驶至万福新村站时,陈某荣突然上前找符传明理论,于是出现掌掴司机的一幕。“突如其来的一巴掌把我打得有点懵,我第一反应就是要立刻停车,不能带着情绪驾车。”符传明停下车后,马上拨打110报警。


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将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嫌疑人陈某荣抓获。所幸公交车司机符传明处置得当将车辆停稳,未造成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


随后,由于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陈某荣被刑拘。



 网友:判得好!


评论区里,网友们表示非常支持这样的判决。




 人民日报:

 1元钱买来4年“牢饭”,不冤!


对于此事,@人民日报发表微评:

一元钱,一巴掌,获刑4年,污痕一生。冲动是魔鬼,教训太昂贵。从抢夺公交方向盘被取消落户资格,到掌掴公交司机被判刑,越来越多的案例说明,公交安全不容侵犯,谁以身试法谁就难逃法律制裁。请牢记:把准人生方向盘,别驶离法治轨道!


近年来

干扰公交车行车安全的行为

已有多起案件宣判

↓↓↓


2018年11月28日

贵州一名女乘客因与公交司机发生争执

而掌掴驾驶员

导致公交车失控



最终

乘客吴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还有乘客徐某因沉迷手机而错过站

遂要求司机停车

遭到司机拒绝后

与司机发生争吵

并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抢夺方向盘



法院最终判决徐某

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

给全社会敲响了警钟

对于公共秩序的维护

 人人有责 

转发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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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新闻晨报、海南日报、澎拜新闻、长安观察

编辑 | 周志钊

佛山日报社全媒体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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